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查中国的人权状况

总部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今天上午开始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普遍定期审查。

根据不同消息的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今天对中国人权的普遍定期审查,是该理事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一个检查程序,由与会成员国代表对中国人权问题状况,向中国代表团提出问题和建议。由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改革,普遍定期审查制度可以针对所有国家,被审查的国家不得提出搁置议案拒绝被审查,必须到场接受询问回答质询,因此这是中国第一次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接受面对面的人权提问。

针对中国的人权问题,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由加拿大,印度以及尼日利亚联合撰写的报告,作为中国人权问题在会议上接受普遍定期审查的主要内容根据。另外已经有四十多个中国大陆及港澳民间团体,半年多来就中国人权问题,向会议以及各国代表递交了各种报告。现在不知道这些非政府团体的人权报告是否有权利在会议上由他们的代表提问。国际大赦,人权观察,中国人权中心等国际人权组织,几天来也就中国人权问题包括西藏问题提出报告,联合发布声明,向今天的会议施加压力。

一些报道说,中国官方非常重视今天的普遍审查,派出阵势强大的游说团,应对这一程序。中国代表团不仅推出正式发言报告,表彰中国人权取得巨大进步,而且中国代表团还同会议成员国普遍接触,希望在同中国的友好国家中得到对中国人权进步的肯定发言,并且由这些表扬的讲话占据长达3个小时的程序规定时间。被认为同中国友好的理事会成员国家包括古巴,利比亚,北朝鲜,苏丹,津巴布韦,巴基斯坦等等。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今年普遍审视的国家,除了中国,还有其他16个国家比如加拿大、德国、俄罗斯联邦等。这也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第四次定期的普遍审查,前三次都在2008年,一共有45个国家被审查。按照程序,到2011年,联合国所有192个成员国,将分12 批,都应当被审查一遍。也因此这样的人权普遍审查,多少又被批评是另外一种走过场。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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